爱一个人,能让人如此孤独。
有点羡慕文采好的人哪,能有这种感染力。
在听着一些自己过去收藏的中文歌。
“ 很喜欢这首歌,不知道为什么,” 那时候十八岁,我对一位朋友说。
这首是一边听一边哭一边鼓励自己的歌。那时候十四岁。
这首是大家一起在 K 房乱喊乱唱的歌。那时候.. 忘了几岁。
转眼,原来一切悲痛和欢愉 都遗留在那个时空了
那个叫作过去的时空。
现在的我昂首阔步,偶尔仿佛有风吹在脸上,好凉爽。
未来,我来啦 ^ ^
“ 很喜欢这首歌,不知道为什么,” 那时候十八岁,我对一位朋友说。
2 comments:
你的文笔已经很好,倒是我总是写不出我要的感觉
谢谢国豪。相信你也可以。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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